婚前各自擁房 新婚夫妻慘繳4倍地價稅!稅務局曝能這樣做

好房網/新聞中心 2022-07-15 19:44

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地價稅稅率分成一般稅率及自用住宅稅例,相差可以達到4倍以上,不過因為有「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以1處為限」之規定,如果夫妻婚前各自擁有房產,婚後可能就會出現問題。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接獲民眾詢問,表示他們夫妻在婚前各自所有一處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結婚後,仍由兩人分別在各自所有的房屋設立戶籍,現在其中1戶已改按一般稅率課徵地價稅,地價稅額會由原本的1千多元變成5千多元,差4倍以上,好奇是否可2戶都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呢?

夫妻在婚前各自擁房,婚後就無法兩間房都享有自用住宅稅率。示意圖/摘自Pixabay
夫妻買房登記同持有最公平?其實虧大了。示意圖/摘自Pixabay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說明,夫妻雙方婚前各自所有1間房地按2%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婚後雖然使用情形不變,且仍由兩人分別在其所有的房屋設立戶籍,因已經不符合「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以1處為限」之規定,所以,民眾可以擇定地價較高的1處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至於地價較低的另1處土地,雖然應改按一般用地累進稅率課徵地價稅,但若有成年直系親屬,例如父母、祖父母或成年子女等設籍,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那麼兩處都可以享有2%自用住宅稅率,還是可以省下地價稅。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適用特別稅率之原因、事實消滅時,應即向該局申報,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者,請記得在111年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就可以適用,111年9月23日以後才提出申請者,則從112年開始適用,而且地價稅差4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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