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銘紳/綜合報導
面對當前的高房價,許多人感嘆根本買不起房子,然而有些人很慶幸早期在房價尚未飆漲之前,就已購屋擁有人生第一棟房屋。一名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2009年花了300多萬元,買了一間中部老公寓,目前是自住為主,預計2年後就能還清貸款,並列出該間房子的優缺點,「房子舊歸舊,狀況還算不錯,地點也佳,全台停電永遠沒這區的事,附近可以一路從幼兒園念到大學畢業沒問題」。
不過,身邊的仲介朋友一直勸她把手上的房子賣掉換新的,但探聽後發現鄰居才賣400多萬就感到猶豫,「這裡租人價格大概可以開到1.6萬吧,畢竟基本家用電器都齊全。只是這樣我就得回家蹭爸媽的房了」,詢問網友能否給予建議,「35年舊公寓該繼續持有收租還是賣掉換現金?」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表示出租更划算,「地點佳,但是房屋年齡高一律出租」、「拿去租比較划算」、「房仲騙妳的」、「妳可以現在就搬回家,把房子租出去,這樣妳隔月開始貸款就只要再貼個幾千就好啦 」、「我們家在北屯也有一間將近40年的老公寓,也是一個月大概1.2w租給別人」。
消基會房委會委員張欣民曾指出,有些人喜歡每月收租、有一筆穩定的收入,反而覺得賣掉可惜,兩者其實都有一些風險,保留房子出租有可能會面臨到沒有房客的空窗期,需要花時間和租客周旋,這是浪費時間的事情,而且很多租客不會長租,且很多租客不按時交租金,這些都需要你花時間去解決。
張欣民提到,其次,把房子出租出去,你需要把房子裝修的不錯,什麼家電家具都是要買的,否則你的房子太簡單了租金也不會太高,所以租出去成本也不低,但也有人就把房子作為投資使用,視每個人的需求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