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部落聚會所興建工程祈福暨動土典禮 徐榛蔚盼原民文化代代傳承

地方中心/花蓮報導 2022-06-12 05:24

復興部落聚會所興建工程祈福暨動土典禮 徐榛蔚盼原民文化代代傳承

深耕部落、文化優先,為貫徹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花蓮縣政府一部落一聚會所政策,新城鄉公所11日舉行復興部落聚會所興建工程祈福暨動土典禮,縣長徐榛蔚與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立法委員鄭天財、陳瑩、多位縣議員、地方民意代表、各部落頭目及地方紳士等人均到場祝福工程順利,盼部落聚會所的興建,讓原民文化代代傳承、延綿不朽。

11日復興部落聚會所開工動土祈福儀式出席貴賓包括新城鄉長何禮臺、縣議員笛布斯.顗賚、李正文、周駿宥、縣府原民處長陳建村、副處長督固.撒耘等人,盼部落聚會所工程順利。

縣長徐榛蔚表示,興建部落聚會所大多會面臨興建用地取得及變更用地的繁瑣程序,過去她擔任立法委員期間與鄭天財委員共同提案要求內政部修改《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最終促成內政部於109年12月23日正式修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凡經中央或地方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同意設置聚會所者,不受一般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及准許條件之限制。

徐榛蔚指出,聚會所是原住民族每年重大節慶時舉辦的場地,也是族人生活休憩、儀式祭典、凝聚部落精神與促進文化傳承的重要空間,花蓮縣政府持續推動原住民族部落文化傳承「一部落一聚會所」的願景。有賴中央、縣府及鄉鎮市公所通力合作,聚會所不僅做為部落族人聚會及祭典使用,使學童們從小受到文化薰陶,對原住民族教育文化傳承上意義深重。

縣府表示,「一部落一聚會所」是縣長徐榛蔚積極推動花蓮縣原住民族部落文化傳承的願景,也是族人日常集會、傳授智慧、儀式祭典、凝聚部落精神與促進文化傳承的重要空間,自106年爭取花東基金,陸續獲得花東二期經費2億5,789萬元(16座)及花東三期經費1億9,940萬元(12座),合計4億5,729萬元,預計於112年要完成28座聚會所。

復興部落聚會所土地位於「新城(北埔地區)都市計畫」之「公園用地」,因鬆綁《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規定,才得以多目標使用作為聚會所,於110年2月5日核發建造執照。又因復興部落聚會所非屬花東二期及花東三期執行項目,經縣府檢討同意滾動納列「花蓮縣第三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部落聚會所興建第二期計畫」執行,並於110年9月17日核定1,691萬5,000元,歷經5次工程招標,111年3月18日完成工程發包,今日辦理動土儀式。

縣府原住民行政處表示,縣府推動新城鄉聚會所的執行進度,除完成順安、北埔聚會所外,加上今日動土的復興聚會所,111年3月18日再核定大德聚會所1,500萬元、華陽聚會所1,500萬元,及111年4月27日核定嘉新聚會所1,500萬元,於108年至今已推動新城鄉6座聚會所的興建,發揚部落祭儀代代傳承,延綿不朽。

聚會所計畫現階段已完工的有新城鄉順安、北埔、吉安鄉慶豐及南華、花蓮市大本、秀林鄉民有、卓溪鄉中平及萬榮鄉馬遠、明利及明利馬太鞍等10座,施工中有花蓮市吉寶竿、根努夷及拉署旦、瑞穗鄉烏槓、光復鄉馬佛及香草場、壽豐鄉共和及豐山、玉里鎮吉能能麥及今日動土的復興,合計10座,可望於今年底完工及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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