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非洲豬瘟入侵 花蓮縣府籲民眾切勿購買來路不明肉品

地方中心/花蓮報導 2021-08-26 06:20

越南走私肉製品(圖/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提供)

近日國內首度查獲帶有非洲豬瘟病毒核酸的走私肉製品,相關單位也已介入偵察並連夜清查流向。花蓮縣政府呼籲民眾,切勿購買來路不明肉品,同步請縣內畜牧場業主,加強場內自衛防疫工作,共同防範非洲豬瘟入侵,維護相關產業。

北部查獲自越南走私之肉製品,且經行政院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檢驗確認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相關產品流向均已有相關單位介入調查及清查流向,23日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立即函文各鄉鎮巿公所及相關產業團體,宣導所轄養豬場應嚴格落實做好場區自衛防疫,管理工作包括落實門禁管制及消毒工作、加強自主觀察場內豬隻健康情形,如有疫病或異常死亡情形,應即時通報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或本縣動植物防疫所。

「非洲豬瘟」列為我國甲類動物傳染病,亦屬於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列為應通報疾病,目前尚無藥物可供治療及疫苗施打,雖非屬人畜共通傳染病,但會造成養豬產業之重大經濟損失,甚至衝擊國際貿易。該疾病主要經由廚餘、動物分泌物或排泄物、車輛及人員等途徑傳播,一旦含非洲豬瘟病毒之走私肉品進入國內廚餘鏈,便有將疾病傳入國內養豬產業之可能,造成養豬產業重大經濟損失,國人切勿掉以輕心。

農業處長吳昆儒表示,國內民國86年發生口蹄疫,重創養豬產業,更中斷以往臺灣豬肉品輸往日本的貿易。前有豬隻口蹄疫慘痛代價之鑑,國際非洲豬瘟疫情發生傳入風險仍然非常高,農友應嚴陣以待,徹底落實進出人、車之管制及消毒防疫工作,加強場內各項生物安全措施,避免病原進入場內。此外,也請國人民眾切勿走私、夾帶來自疫區的肉類製品或網購國外肉品,而將國內養豬產業置於風險之上。

吳昆儒指出,花蓮縣環保局已於108年1月公告「花蓮縣一般廢棄物(生、熟廚餘)之處理場所」,但其中不包括養豬業者,意即花蓮縣目前已無使用廚餘養豬,後續也將配合中央動物防疫政策辦理相關監測及防疫工作,防堵該疾病入侵我國。該疾病雖然會感染所有品種及年齡的豬隻,但不會感染人,請民眾切勿恐慌,在市場購買豬肉時,只要注意選購蓋有屠宰衛生檢查合格印的豬肉,食用安全即可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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