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鳳林鎮愛狗樂園25日第三次交付環評審查,為尊重原住民權益,園區全面避開原民保留地 增劃編範圍。縣府歷時六年積極與在地原耕戶溝通、協商,共同籌建讓流浪動物得以安養終老的樂園,並培育民眾尊重生命、愛護動物的觀念。
愛狗樂園預定地於鳳林鎮綜開段6地號,面積約1.78公頃,全數為縣管公有土地。縣府多次偕同相關單位與在地原耕戶溝通,舉辦地方說明會,釐清土地使用範圍,多數原耕戶暸解建設愛狗樂園的美意後,紛紛表達支持,配合辦理。為確保原民權益,縣府調整園區配置,全面排除原民保留地增劃編範圍,以縣有土地為規劃範圍。
目前花蓮縣流浪犬中途之家最大容納量為150隻大型犬,平均收容量約近百隻,趨近飽和,且動保法已明確規範106年後不得安樂死流浪動物,籌建愛狗樂園刻不容緩。
愛狗樂園規劃最大容納數量為1,600隻,係為多功能園區,規劃有流浪動物終養園區、動物訓練教育中心與動物生命教育園區,提升收容品質、認養環境,並設置新進流浪動物隔離檢疫區,更可成為學童戶外教學的場所,也教導民眾尊重及愛護動物生命,並解決流浪動物衍生的環境衛生及安全等問題。
花蓮是個多元族群融合的大家庭,基於彼此尊重的立場,冀盼大家保有同理心,互相尊重,理性看待、溝通各項政策,一起讓花蓮成為尊重生命,展現人道的友善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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