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鄉奉獻57年 遲來的身分證讓瑞士籍神父成為台灣人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8-10-22 17:37

陳政務次長宗彥(左二)親送國籍許可證書給雷神父震華(右二)行政院東部辦公室許執行長傳盛(左一)花蓮縣張副縣長垂龍(右一)

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22日來到花蓮崇德天主堂,親手將國民身分證送給瑞士籍神父雷震華,感謝長期為偏鄉原住民朋友的付出與奉獻。雷神父是105年「國籍法」修正後,第55位以「有殊勳於我國」,在不用喪失原有國籍的情形下,取得我國國籍的外國人。

陳宗彥表示,雷神父來到臺灣已經57年,長期致力於改善偏鄉原住民生活,是真正的關心臺灣、熱愛臺灣。政府在105年12月21日已修正施行「國籍法」,讓來到臺灣這塊土地深耕付出的外國朋友,能夠免喪失原國籍,取得我國國籍。今天終於能幫雷神父圓夢,這是一張遲來的身分證,要特別感謝他長期為臺灣無私的犧牲奉獻。

內政部指出,早期原住民對教育子女較為忽視,雷神父無私的提供場地建設籃球場或於村里活動中心舉辦文康活動讓社區青年從事育教娛樂;也出錢出力協助村民架設簡易自來水設施,改善村民生活上取水之不便;在醫療上,協助產婦及急症患者送往醫院就醫,代墊村民診療費用是常有的事;在文化上,將宗教詩歌譯為太魯閣族語,深化了原住民本土認同及原住民語言保存。

民國70年初期,雷神父鑑於原住民儲蓄觀念薄弱,創設「崇和儲蓄互助社」,灌輸原住民互助觀念,以合法程序借貸,解決經濟上困境;95年考量名下有受託管理教會財產,且社會發展愈發快速,很多財務問題口說無憑,又擔心身後來不及交代財產歸還教會,引起不必要紛爭,透過花蓮民間公證人事務所,完成遺囑公證,要求身後務必將財產歸還教會。大多數人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公證,雷神父卻為了將自己受託代管財產歸還教會而公證,展現的正是對服務社會的無私奉獻及大愛情操。

近幾年雷神父身體健康每況愈下,已多年未回故鄉瑞士,其個人表示在臺灣多年已融入這塊土地並產生深厚感情,花蓮秀林鄉儼然已是他的第2故鄉,雷神父懷著愛於斯,葬於斯的夢想,希望辦理歸化取得我國國籍及戶籍,成為真正臺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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