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為宣導新增空污費徵收項目之相關規定及計算、申報之方式,日前於花蓮市鑄強國小召開說明會,邀請相關工廠等列管業者參加。說明會除講解新增法規之細節外,同時介紹空污費申報系統之功能及操作方式,輔導業者自今年10月第1次申報起即清楚繳費之流程。
為落實「污染者付費精神」之精神,利用經濟誘因促使污染源改善PM2.5等粒狀污染物、重金屬及戴奧辛之空氣污染情形,環保署自今年7月1日起徵收粒狀污染物、鉛、鎘、汞、砷、六價鉻、戴奧辛等項目之空污費。凡排放污染物即應繳交空污費,並依污染物種類及排放量計算應繳費用;工廠等污染源為減少繳費金額,將主動改善製程或增設空污防制設備,進而達到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及保障民眾健康之目的。
環保局代理局長饒瑞玲表示,空污費徵收制度為鼓勵業者積極投入污染防制之制度,在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的同時,業者需繳交之空污費金額也將因此下降,藉此達成雙贏的局面。環保局未來除持續配合環保署政策,落實各項空污防制設備之查核工作外,更協助業者如實申報。
如錯過說明會,環保署為使各界更瞭解新增項目之空污費收費制度,已彙整相關問答集並置於「固定污染源空污費暨排放量申報整合管理系統」網頁,可供大眾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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