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鑑於5月2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案,將擴大公職人員及其關係人的適用範圍、新增補助行為及增列受調查機關之配合義務,受影響層面深遠。為了避免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熟悉法令而遭受不利裁罰,率先於日前在縣府大禮堂舉辦修法宣導說明會。
縣府政風處邀集全縣各級機關、學校、公所及代表會公職人員召開「107年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及財產申報法令暨網路申報」說明會,邀請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劉蘭生秘書及吳志鵬專員,介紹立法院三讀通過「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內容,並就「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特別提醒申報時應注意事項及常見的裁罰態樣。
政風處長廖錦旌表示,利益衝突迴避法裁罰金額動輒上百萬,適用對象不限於公職人員,為了避免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讓自己處於利益衝突的狀態,知道如何迴避,與政府機關有業務往來的人都需要關注。同時,政風單位基於服務立場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為減輕申報人負擔,提升財產申報正確率,希望財產申報人利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查核平臺」授權向政府或金融機關(構)調取財產資料,提供申報人在定期申報時下載資料,免於各別、逐一查詢財產的繁瑣程序,使財產申報像網路報稅一樣便捷,亦可降低被裁罰的機率,達到法務部推動「財產申報零裁罰」的目標。
此次法規內容涉及公職人員自身及其週遭關係人的財產權益,會後綜合座談中,與會人員討論踴躍。為加強修法宣導,服務公職人員,政風處另預定9月在本縣南區辦理玉里場宣導說明會,屆時鼓勵未能參加本次說明會的公職人員踴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