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環保局今(14)日接獲民眾陳情七腳川溪遭人排入大量洗衣泡沫,立即派稽員至陳情地點現場稽查,發現七腳川溪河面確有發現部分泡沫情事,循線追查係附近民眾清洗廢清潔劑空桶造成,並要求民眾立即停止清洗行為。
現場檢視清洗之空桶發現係一般清潔劑(界面活性劑)空桶,因此清洗時會產生較多泡沫,造成民眾觀感不佳,現場人員隨即採樣調查,檢測水溫及酸鹼值均正常,因清洗量不多,並經大量河水稀釋後對河川水質影響不大。另外,現場採集之樣品仍須送行政院環保署認可之檢測機構檢測介面活性劑,以確保河川水質安全。
環保局長饒忠指出,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使用農藥或化學肥料,致有污染主管機關指定之水體之虞。二、在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三、使用毒品、藥品或電流捕殺水生物。四、在主管機關指定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飼養家禽、家畜。五、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禁止足使水污染之行為。如有涉及違反者可依法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饒忠鄭重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至河岸邊遊憩時應將隨身垃圾收拾乾淨,勿將污染物排入水體,以免造成河川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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