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鬼月 花蓮佐倉公墓又被濫倒垃圾

地方中心/花蓮報導 2017-09-06 07:30

花蓮市佐倉公墓又遭不明人士濫倒垃圾,除了事業廢棄物之外,還包括一般廢棄物。市長魏嘉賢5日前往現場視察清潔隊清運作業時強調,花蓮是乾淨的城市,不容許有任意製造髒亂的行為發生,尤其這種對先人不敬的舉止更是要被嚴加譴責。

5個多月前,花蓮市清潔隊花了兩天時間把佐倉公墓B區軍用火葬場周邊的營建廢棄垃圾清運完,總計清運了20多車次,結果,最近在公墓東側聯外道路又發現有成堆的垃圾,現場有事業廢棄物之外,還包括家用垃圾在內,清潔隊環保稽查人員今天上午逐一破袋,找尋證據,並且將向相關單位借調路口監視器畫面,把製造髒亂的禍首揪出來。

魏嘉賢今天偕同清潔隊分隊長徐世樺、殯葬管理所長陳柏欣等人到現場了解環境污染的現況,國慶里長蔡貴宗也到場表示,發生在公墓的類似情形已不下5次,而且現在是農曆七月,這種大不敬的行為,實在是太過分了。

蔡里長的堂哥蔡貴東因為有農地在公墓附近,經常出入佐倉,也因此多次目睹不明人士亂丟垃圾的行為。他表示,垃圾會堆積成山,就是因為只要丟了一包之後未遭到制止,後續就接著有更多的垃圾。

蔡貴東曾目睹有人在附近丟沙發,當要追過去制止時,對方就已經跑了。他說,當時從沙發縫隙裡找到名片,請某里的里長到名片上的地址了解,結果得知舊沙發是由家具行的員工代為處理,他覺得應該有相當的罰則來約束這樣的行為。徐世樺表示,任意棄置事業廢棄物並經查獲者,將依法裁罰。

魏嘉賢指出,許多人貪圖方便,順手把垃圾丟到路邊,這種行為是應該被譴責的,因為他們的行徑會衍生出許多問題,包括加重清潔隊員的工作負擔,周邊環境的污染等。

魏嘉賢說,不止是佐倉公墓,花蓮市有許多地方也被任意亂丟垃圾,以金三角形象商圈為例,就曾多次發現濫丟垃圾的情形,經民眾檢舉及提供照片後,有六件已經開罰。魏市長表示,環境清淨需要鄉親們一起攜手維護,籲請大家身體力行,以環保尖兵為榮。

佐倉公墓東側聯外道路的垃圾量約4~5噸,清潔隊派出抓斗車協助清運,已在今天下午清運完成。徐世樺分隊長說,將會在公墓的出入口裝設攝影機,並且不定期派員埋伏。

市公所表示,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規定,未依規定處理一般廢棄物而經查獲者可處新臺幣1200元~6000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可按日連續處罰。至於濫倒事業廢棄物的行為,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請業者不要輕易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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