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案滿周年 最高法院再裁准假扣押2600萬元確定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2016-06-27 13:16

侯友宜視察八仙塵爆傷友(圖/資料照片)

八仙塵爆事件案發至今(27)日已屆滿周年,繼日前最高法院裁准新台幣1.69億元、5.07億元假扣押後,今天再宣布裁准2名傷者聲請假扣押2600萬元確定,共54名死傷者聲請假扣押已全部裁准,累積共7.02億元。

一年前的6月27日,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租用八仙樂園場地舉辦彩色派對,因噴灑過量玉米色粉導致粉塵引燃爆炸,造成15人死、400多人嚴重燒傷的慘劇。案發後被害人及家屬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八仙樂園財產,最高法院在今年4月18日、6月22日分別假扣押八仙樂園財產新台幣1.69億、5.07億元確定後,今天再次裁准假扣押2600萬元確定。

依照法院資料,八仙樂園資產淨值達18億,身兼萬海航運董座的陳柏廷財產總額也高達21億多元,八仙塵爆案受害者若確定可獲得賠償,不至於求償無門。

因塵爆意外被害者眾多,醫藥費及求償金額團訟累計已超過20億元,八仙樂園未必全部負擔得起,高院認定有假扣押的必要,經八仙不服再提抗告,最高法院今仍維持高等法院見解駁回,裁准假扣押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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