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稅率調降 桃市議會五巨頭聯袂提案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16-05-26 16:35

到KTV去唱歌已成為民眾一般性的休閒活動。〈王大膽提供〉

桃園市議會正、副議長,三大黨團總召(書記長)26日共同連署提案,建請修正「桃園市娛樂稅徵收率自治條例」第2條、第3條,一旦三讀完成通過修正後,一年將減徵高達3,600多萬元。

針對娛樂稅率調降乙案,地方稅務局長林延文表示,本案係由市議會提出,稅務局將尊重議會的決議。一旦通過施行後表面上會少徵3,694萬元,但課稅率降低也會吸引業者來桃投資,同時也有鼓勵現有業者誠實申報作用,將來稅收不至致減少。

桃園市議會26日議程進入三讀議案的一讀會,其中市府提案多達26案,市議會則僅有由議長邱奕勝、副議長李曉鐘、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家興、民進黨團總召黃傅淑香、無黨聯盟黨團總召張運炳五人聯合提案,邱素芬等12位議員共同聯署的「桃園市娛樂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

該修正案內容為:
一、為促進本市藝文活動發展,且考量全國娛樂稅之徵收率,調降本市職業性歌唱、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之表演徵收率。

二、KTV視唱、MTV視聽,早年課徵高稅率之娛樂稅含有「寓禁於徵」之政策意義,因經濟社改變,已然成為一般性休閒活動,實不宜再以過去刻板印象力緊抱以高稅率「寓禁於徵」之課稅觀念,宜調降徵收率。

三、考量全國縣市娛樂稅徵收率,適度調降BB彈射擊場、電動玩具及資訊休閒業之徵收率。

四、本自治例修正條文通過後擬自105年7月1日施行。

而修正條文中的第2條,將職業性歌唱、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之各種表演徵收率由現行的百分之十調降為百分之五。第3條將KTV視唱、MTV視聽現行課徵率百分之十五調降為百分之五。BB彈射擊場、電動玩具及資訊休閒業之徵收率璋現行徵收率百分之十五調降為百分之十。

針對這項提案,市議員李光達發言表示,尊重其他議員的提案,但是,調降稅率將會影響稅收。蔡永芳議員也以新竹、宜蘭、南投等縣市的KTV視唱、MTV視聽業課徵稅率都是百分之十,桃園市一下調降到百分之五是否過當?

由於一讀會不未針對實質進行審查,在謝彰文議員提出程序問題後,大會主席副議長李曉鐘落槌裁示一讀通過,交付委員會審查。

對於調降稅率乙案,地方稅務局長林延文表示,桃園市上述行業的娛樂稅徵收率在六都中確實最高,以KTV而言,台北市為2.5%,新北市自動報繳為5%,查定課徵為10%,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都是5%。這些業者去年的實徵稅額共計7,937萬元,如果調降稅率三讀通過,全年將會減徵達3,694萬元。

林延文強調,稅率降低後表面上看起來稅收會減少,但實際徵收應該不會相去太多,稅率降低後會刺激業者及表演者來桃投資或演出,相對也提高稅收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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