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撞死人擬判無期徒刑!黃國昌出重手推修法 擬增「乘客連坐」「未戒癮禁考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26-06-10 18:37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

台灣民眾黨10日召開中央委員會,會中討論近期接連發生重大毒駕案件釀成民眾與警察傷亡、威脅公共安全,台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表示,毒駕是危害國人生命安全的重大治安問題,民進黨政府卻長期消極怠惰、放任問題持續惡化,直到悲劇一再發生、社會怒火沸騰後,才倉促喊出要嚴懲毒駕,實在無能至極。

黃國昌指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已率先提出具體修法,修改《刑法》第185條之3,主張將毒駕與酒駕脫鉤處理,針對惡性重大的毒駕加重刑責,包括:

1、毒駕致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2、毒駕再犯致重傷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3、毒駕再犯致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同時應將毒駕車輛視為犯罪工具,不論車輛是否屬於行為人所有,法院均得裁定沒收,以強化嚇阻效果。

此外,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也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包括:

1、新增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成年乘客可處三萬元至十八萬元罰鍰。

2、建立毒駕強制尿液、血液採驗制度。

3、拒測、闖檢處罰再提高。補強腳踏車、微電車酒毒駕及拒測漏洞。

4、累犯處罰大幅提高,10年內第2次違規直接按最高額處罰,第3次以上再加罰二十四萬元並沒入車輛、吊銷駕照、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5、增列未依規定完成「毒駕防制教育」與「毒品戒癮治療」者,不得重新考領駕照。

黃國昌強調,遏止毒駕不僅是透過刑法事後加重處罰,更要能做到事前預防,令人遺憾的是,過去兩年來,面對第一線員警受傷、所長殉職、民眾死傷,社會各界以及在野黨不斷要求政府祭出具體作為,法務部卻始終抱持消極態度,對於新興毒品氾濫、毒駕問題惡化視若無睹,現在眼見輿論民怨沸騰,行政院才髮夾彎改口支持相關修法,這正是民進黨政府,長期執政失能最具體的寫照。

黃國昌於會中責成立法院黨團必須積極推動修法進程、也要強力監督內政部「若真正要遏止毒駕,完備法制同時,更應斬斷毒品源頭,但絕不能將壓力丟給第一線警力,喊出一連串疊床架屋、缺乏執行細節、與實務脫節的措施」。

黃國昌表示,地方分局、基層派出所現況就是人力吃緊,即便查獲毒駕犯嫌,也沒有足夠人力進一步追查毒品來源,政府如果真心要打擊毒品犯罪,應通盤思考是否成立專責查緝與溯源單位,負責從「毒駕個案」,向上蒐證、追查工廠與供應鏈,唯有將基層警力與專責溯源警力分開,才能精準打擊犯罪,正告民進黨政府,別繼續躲在冷氣房出一張嘴、毫無具體作為,放任毒駕問題日趨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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