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學區「借遷戶籍」地價稅會變貴?1動作保住自用稅率

好房網/新聞中心 2026-03-20 19:40

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為了孩子的學區遷戶籍,會影響對方地價稅無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嗎?對此,南投縣稅務局表示,如果地上房屋無出租無營業情形,且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只是戶籍提供親友寄放是不會影響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稅務局說明,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須符合下列條件:

由於就學「借戶口」並無租賃事實,不會影響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示意圖/好房網News資料照
學區宅情境圖。(好房網News記者賈蓉/攝影)

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2.無供出租或營業用住宅用地。

3.地上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4.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5.都市土地核准面積上限為30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核准面積上限為700平方公尺。

因此,因就學「借戶口」並無租賃事實,民眾可以填寫「土地所有權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 或「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提供給稅務局,不影響所有土地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此外,稅務局也特別提醒,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適用係採申請制,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當年度才能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但前已申請核准而用途未變更者,則不必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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