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辦理財產申報法宣導 強化陽光法案及廉潔觀念
花蓮縣政府政風處為使縣內各機關、學校之財產申報義務人瞭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及申報常見錯誤態樣,建立正確申報概念,於15日在縣府大禮堂辦理「113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宣導說明會」,本縣所屬各級機關(學校)之財產申報人及專任政風人員逾100多人參加,縣府政風處希望透過積極宣導說明,降低因申報不實或不慎而受裁罰之風險。
本次講習邀請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簡羅智專員講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常見錯誤態樣與實務案例說明」,以深入淺出方式就相關案例搭配實務見解予以分析,並再次說明去年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的部分規定,分別為「修正申報人基本資料國籍欄位」、「納入虛擬資產為應申報財產項目」及「修正保險應申報內容」等,避免申報人因不諳法規而受罰。
政風處長林木本也在說明會的最後表示,法務部自104年開始提供授權介接財產資料服務,並逐步擴大授權服務範圍,如今每年可查調申報人財產資料次數已達8次,希望申報人能善加利用授權機制,透過該制度的「便利性」及「正確性」,降低自行查調財產錯誤率,避免因疏忽或不瞭解而受裁罰,損及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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