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危老重建為政府近年重要住宅政策,內政部昨(15)日部務會報通過修正草案,明定公有非公用土地及建築物,除已有合理利用計畫、或公有非公用土地面積達重建計畫土地面積50%以上者外,應一律參加危老重建。專家認為,修法是為鼓勵重建面積擴大,減少迷你屋出現,也能讓公用土地有效開發利用。
內政部於15日部務會報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5條之1修正草案,明訂公有非公用土地及建築物,除已有具體利用、開發計畫或面積達重建計畫一半者外,應一律參加危老重建,不受相關公有財產管理法令限制,以加速公有房地參與重建的辦理時效。
這次修法明定公有非公用財產參與重建,可與起造人協議合建分配重建後房地、標售、專案讓售或其他法令規定等方式處理。另外也授權各財產管理機關,自行訂定有合理利用計畫,無法同意參與重建計畫的情形,以及參與危老重建的適用條件與其他應遵行事項,以利實務執行。
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王進祥指出,危老著重100%重建,使得近年出現不少小基地建案,而本次修法草案,著重鼓勵整合者將面積擴大,並促使小面積或畸零公有非公用土地有效活化利用,減少繁雜的行政程序。
只是,王進祥談到,目前危老當前遇到的困境,是缺工缺料、營建物料高漲之下,核定件數雖增加,但已開發未施工的變多,若工料持續高漲,恐怕會減少建商整合意願。他也建議政府,應該關注危老都更的專業培訓與國家認證,長期才能讓危老都更有效振興建築業,帶動經濟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