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台南市地政局近期接獲民眾檢舉,一預售屋建案疑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地政局今(13)日表示,經查確有違法之實,依相關條例開罰。
地政局指出,該案未依規定申報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即於馬路架設廣告看板,並有收受定金簽訂預約單等之實;另預約單約定逾期簽約,視為取消訂購並沒收定金、定金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還等內容,未依民法規定依可歸責性約定定金處理方式,該約定較民法規定更不利於買受人者,屬約定其他不利於買受人之事項,確已違反平均地權條例第47-3條第1項未申報備查即銷售及同條號第5項預約單約定不利買受人事項等規定。
地政局對該建案不同違規事項祭出2筆裁罰,舉證已簽訂的預約單訂購10戶,且依法預約單違規係按戶(棟)數計算,故地政局依法開罰單筆150萬元罰單,創下目前單筆最高罰鍰金額紀錄;至於疑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部分,經移由工務局續處,查證未取得建造執照即銷售屬實,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規定,亦已依法開罰4萬。
市長黃偉哲表示,預售屋新制上路已有1年,南市府皆積極宣導,並與相關公會聯合、或由地政局辦理教育訓練,對於違規案件,一律嚴查嚴辦,絕不寬貸,請業者自律。
地政局長陳淑美亦呼籲業者,平均地權條例對預售屋違規行為的相關罰則規範,並無改正機會,將直接裁罰後再通知改正,請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陳淑美局長也提醒購屋族,政府已將預售屋資訊及契約備查情形揭露於「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地政局也積極辦理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查核作業,並將查核結果公開揭露於地政局局網頁,購屋族可參考相關資訊慎選購屋,如購屋過程發現業者有違規情形,亦可檢具事證向地政局提出檢舉,共同維護交易市場安全。
地政局指出,預售屋新制施行已逾1年,南市府對違規情形共計裁罰11件,裁罰金額累計291萬元,經統計,以預約單約定不利買受人事項佔最高裁罰金額比例,為4件240萬元,其次為使用之契約不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為5件45萬元,其餘為未申報預售屋資訊及定型化契約備查即銷售,計2件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