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清坤/綜合報導
買房需要考慮的層面非常多,地點、價格、交通、生活機能都是評估的因素,因此時常會發生看到喜歡的房子,卻因為某些問題而陷入膠著,很難面面俱到。一名網友便指出,日前看中一間房子,各方面都讓她很滿意,唯一令他感到困擾的就是客廳窗戶對著外面的電線桿,很是苦惱。
原PO在「買房知識家(A你的Q)」發文表示,最近看了一間房子,價錢、格局都算合意,爸媽也都很喜歡,但老公一直很在意電線桿,擔心電磁波很高,還可能有爆炸的風險?對此,她想請問眾網友們,電線桿是在客廳落地窗對面,這樣能申請移走,需要自己花錢嗎?
實際查詢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資料後發現,為因應民眾申請遷移既設配電線路設備需求,期使相關設備於供電安全無虞且技術可行之情形下,是可配合變更設置地點的,但有分為「免費遷移」和「付費遷移」兩種情況。
免費遷移:
因下列情形之一申請遷移本公司既設配電線路設備時,除土地所有人與本公司另訂有契約者,依其契約之約定外,本公司應依原設置方式免費予以遷移:
1.既設桿線、變壓器等配電線路設備,確實妨礙通行。
2.既設桿線位於農田中,確實妨礙農業機械操作或具公共利益之水利運用。
3.既設配電線路設備與申請人建築物或預成建築物間之水平或垂直間隔不符合「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規定。
4.既設配電線路設備經過申請人私有土地或其上空,確已構成妨礙申請人土地使用。
5.既設線路因配合打通騎樓、改建房屋或裝潢等工程上之需要,致須變更接戶點或接戶線設備。
付費遷移:
因下列情形申請遷移本公司既設配電線路設備時,應自行負擔供電線路遷移工料費用:
1.既設配電線路設備經過申請人私有土地或其上空,未構成妨礙使用時,所需遷移工料費用由申請人及本公司各半負擔。
2.用戶原提供之配電場所如確有必要遷移,申請人應於同一建築基地內另行設置適當之配電場所,供本公司移置供電設備,並負擔遷移工料費之半數。
3.既設配電線路設備未佔用申請人土地或其上空,亦不妨礙使用時,如供電安全無虞,技術上亦可行,且有適當地點可供遷移者,所需遷移工料費用由申請人全額負擔。
4.遷移既設配電線路設備依原設置標準拆遷設置為原則,原架空線路設備倘應申請人要求遷設為地下管線者,所超出原架空設置標準增加之實耗工程費,須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另外,需支付的金額有遷移工料費用、新建線路工料費和拆回材料價值。新建線路工料費為裝設材料費(不包括拆除留用材料及變壓器)、工資(含裝拆工資)、旅費、運雜費、道路修復費及施工,補償費等各款費用之總和;拆回材料價值不含廢料;裝設材料費及拆除材料價值均按七折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