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想要買房贈與給晚輩,善用每年每人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分次移轉房產,就可免繳贈與稅。資深地政士指出,近期有一個案例,阿公出資900萬元買下一戶公寓,打算給26歲孫子作為結婚成家之用,並想登記到孫子名下,但試算贈與稅竟得繳41.2萬元,讓他們很傷腦筋。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指出,今年的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加上阿嬤的免稅額244萬元,兩人頂多488萬元,但阿公出資900萬元,扣除488萬元,尚有412萬元要課徵贈與稅,以現階段贈與稅10%計算,要繳納41.2萬元贈與稅,孫子才能登記該房屋。
解決方式,就是採分年贈與即可。鄭文在說,阿公阿嬤各贈與給孫子244萬元,合計488萬元,但是登記不動產時只登記二分之一;另外二分之一登記在阿公名下,以總價900萬元計算,阿公、孫子的出資額各為450萬元,如此一來就省下了這筆41.2萬元的高額贈與稅,也達成阿公的目的。
至於另外的二分之一該怎麼辦?他表示,由於現在已經8月底了,這個房屋約定10月底交屋,交屋後再過2個月就跨到民國112年,屆時,只要阿公、阿嬤各再贈與一次244萬元,孫子在112年1月就可以再承買另外的二分之一,且一樣是免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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