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購買預售屋時,因為沒有實體建築可以參考,廣告上的圖片就成了最重要的參考標準,而相較屋內裝潢可以日後自己設計,花了大錢購入的公設部分更是毫無依據,其中甚至暗藏了不少的陷阱。
房市專家Sway就點出,許多預售建案中,都會拿出五星級飯店華麗的公設照片,暗示社區中未來就會有這樣的公設,但是照片底下卻有「示意圖」、「僅供參考」的字眼,來規避廣告不實的問題。
還有許多的公設其實是違建,包含了一樓大廳、地下室的華麗公設等等,其實在建照上都是停車位,等到被政府發現違建時,才驚覺合約中竟然有二次施工同意書,讓建商可以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另外Sway也提到,許多大建商很喜歡宣稱一樓、二樓、頂樓都是規劃整層的公設,但是在合約的小角落卻寫上「建商無償贈送,如有任何拆除等狀況,與建商無涉」,還要買家在下方簽名。不過等到這些公設出了問題,由於是無償贈與,建商也無須負起保固的責任。
預售屋在公設這一塊出現廣告不實的問題其實層出不窮,實際查詢公平會過去的處分案例,就曾有三重一處建案,將頂樓及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作為健身房、KTV、撞球室及烹飪教室等公共設施使用,被公平會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開罰建商和代銷合計145萬元,位在頂樓的健身房、KTV也被排拆。
位於內湖的另一處建案,則是在合約中註明「迎賓大廳、VIP 會客區、健身俱樂部、親子活動區及中庭花園景觀規劃之設備,贈送本社區住戶使用。上述設備無償贈送,材料設備由賣方訂定,賣方保有規劃設計之權利,倘因政府法令之限制致無法施作時,賣方得按建造執照之設計施工,買方不得藉此提出任何要求,亦不得主張減少本約之買賣價金」,藉由這項條文規避責任,但這些公設實際上卻是停車位,建商遭罰6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