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教育部(圖/資料照片,圖源:Google Map)
先前國內的高中職、五專、四技二專曾歷經過一波轉型為技術學院、科技大學的整併潮,甚至就連大學因應招生環境、經營策略亦有整併案。但隨少子化…等因素,一些學校已面臨招生不足難以經營的情況。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後,教育部從昨(6)日起,連兩天開了3場「教育部第一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今(7)日陸續公布中州科技大學、台灣首府大學、明道大學、環球科技大學、和春技術學院等5所學校,為私校專案輔導學校,除了和春技術學院因不通過審核,被勒令條例施行後1年內停辦外,教育部均給予其他4所學校改善期限。連同昨(6)日公布的大同技術學院、高苑科技大學,教育部2天內就公布7所私校為專案輔導學校。
教育部表示,今(7)日召開兩次退場審議會,由召集人教育部政務次長劉孟奇主持,出席委員人數已達全體委員人數三分之二。該兩場會議針對專案輔導學校的審議認定進行討論,會中並邀請學校相關人員列席報告,經委員討論審議認定結果如下:
1.中州科技大學為本條例施行前已列入專案輔導的學校,且目前已停招的學校,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該校符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以下簡稱退場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認定為專案輔導學校,依照退場條例第13條第2項給予該校改善期限至2023年5月31日止。
2.台灣首府大學為本條例施行後列入專案輔導的學校,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該校符合退場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認定為專案輔導學校,依照退場條例第13條第1項給予該校改善期限至2024年5月31日止。
3.明道大學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施行前已列入專案輔導的學校,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該校符合本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認定為專案輔導學校,依本條例第13條第2項給予該校改善期限至2023年5月31日止。
4.環球科技大學為本條例施行前已列入專案輔導的學校,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該校符合本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認定為專案輔導學校,依本條例第13條第2項給予該校改善期限至2023年5月31日止。
5.和春技術學院為本條例施行前已列入專案輔導,且於110學年度起已停招的學校,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該校符合本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有前條第1項第3款(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檢核結果為不通過)所定情事,經學校主管機關限期改善,屆期經檢核結果仍為不通過」,認定為專案輔導學校,並且依本條例第21條第5項規定,令該校於本條例施行後1年內停辦。
教育部指出,經這兩次退場審議會審議通過的專案輔導學校,除和春技術學院屬本條例施行前已停招之學校,應於本條例施行後1年內停辦外,其餘4校(中州科技大學、台灣首府大學、明道大學、環球科技大學),教育部會將名單公告於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臺專區網頁,且後續將提退場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加派該校專任教職員、學生及學者專家至少3人擔任該校法人董事,並加派學者專家1人擔任監察人,以強化專案輔導學校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