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國民黨團21日召開記者會,痛批蔡政府罔顧主權、踐踏司法管轄權,把殺人案當作政治籌碼,將「反送中變成反送台」,是標準賣台行為,強烈譴責並要求蔡政府必須依法行政、維護主權,伸張司法正義。(圖/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21歲的香港籍男子陳同佳,去(2018)年2月在來台旅遊期間,將同為港籍且當時已懷孕的女友潘曉穎殺害,並棄屍在台北捷運淡水竹圍站外公園的草叢,隨後搭機返港。當時士檢立刻對陳男發布通緝,並透過外交部向港方請求將陳男遣送來台,但沒有得到對方的回應。陳男返港後被香港政府以盜領潘曉穎提款卡等4項洗錢罪,遭判刑29月,如今將刑滿獲釋,陳同佳相關案件衍伸的議題,亦成為香港「反送中」運動的源頭。但在獲釋前夕,傳出陳同佳被說服擬來台投案,但由於陳男投案的背後動機,疑牽扯到中國操作「反送中」議題,因此我方法務部目前拒絕陳同佳來台投案,並強調整起案件必須透過官方正式的「司法互助管道」溝通聯繫。對此,立法院國民黨團今(21)日召開記者會,痛批蔡政府罔顧主權、踐踏司法管轄權,把殺人案當作政治籌碼,將「反送中變成反送台」,是標準賣台行為,強烈譴責並要求蔡政府必須依法行政、維護主權,伸張司法正義。
國民黨團總召曾宗表示,反送中事件發生後,蔡政府一再消費本事件,操作「今日香港明日台灣」的假議題,讓蔡英文總統成為反送中事件中最大的政治受益者。陳同佳在台殺害女友逃回香港遭到我國通緝,蔡政府曾2度透過司法互助請求香港協助,當時展現依法追訴的決心。但當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日前證實陳同佳表達願意到台灣自首,陸委會卻回應港府應透過司法互助,提供本案在香港事證,而非將人送來便卸責不管,因此政府拒絕人犯來台受審。
曾銘宗痛斥蔡政府,司法管轄權是國家主權最重要的一部分,口口聲稱要捍衛主權,如今陳同佳主動要來台受審,反而關門拒收,不但前後矛盾自失立場,也葬送國家主權,國民黨團予以最嚴厲的譴責。類此案件我國一再向英國請求引渡林克穎來台服刑,不惜進行跨國訢訟,為何遭到我國通緝的陳同佳願意來台受審,蔡政府反而拒絕?是誰讓司法政治化?為何雙重標準?蔡政府須向全民講清楚說明白。曾銘宗抨擊蔡政府言必稱支持香港人權,力挺反送中,其實只是操作、消費反送中事件騙選票而已!
藍委王育敏批評,蔡政府拒絕陳同佳回台投案,罔顧被害家屬司法權益、戕害司法正義、閹割司法管轄權,是自我矮化主權、喪權辱國的不當作法,國人應對民進黨政府最嚴厲的譴責。她強調,陸委會要求港府必須「司法互助」,但綜觀過去,許多電信詐騙犯在他國犯案,與我國多無簽訂「司法互助」,但仍積極要求該國引渡我國嫌犯遣返回台受審,陸委會將陳同佳擋在境外,根本就是妨害司法偵辦。
王育敏說,事實上我國可以接受陳同佳投案,另一方面繼續與港府協商司法互助,兩者進行不悖。蔡政府始終政治凌駕司法,如此惡質操作,國人應該給予唾棄。
內政委員會召委林為洲指出,陳同佳是我方通緝在案的殺人兇嫌,現在他願意來台受審,蔡政府卻推三阻四,拒絕他來台,這對一個口口聲聲「司法正義」和「尊重人權」的政府而言,豈不太諷刺?
林為洲也指出2010年在台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利用假護照潛逃回英,期間我方一再要求引渡,但對於陳同佳案,法務部、陸委會卻把送上門的遣送案拒於門外,蔡政府究竟有幾套人權及司法標準?世界各國對於「共同打擊犯罪」都有一致的看法,無論是民主國家還是共產國家,雙方有引渡協議就盡量引渡,如無引渡協議,盡可能提供犯罪事證,這是普世價值,但蔡政府竟只有選舉考量,令人不齒。
藍委陳玉珍則諷刺,蔡政府讓貪汙犯保外就醫、四出趴趴走也不用關,現在殺人犯願意來台接受審判拒絕門外,台灣的司法難道是蔡英文說了算嗎?蔡英文根本就是帶頭吃案。藍委童惠珍表示,蔡政府連司法審判都要用顏色來區分,當年民進黨為了在世界各地被查獲的電信詐欺犯送大中國大陸受審,批判馬政府喪權辱國;如今,陳同佳願意返台受審,蔡政府卻是考量沒槍可撿而拒絕,如此心態實在可惡,所謂的司法改革,根本就是騙局。
藍委許毓仁表示,根據《刑法》規定,在中華民國領土內犯罪者,適用本國刑法。蔡政府利用香港「反送中」不斷累積政治資本、選舉能量,如今陳同佳願意回台投案,蔡政府卻悍然拒絕,連法務部都自我閹割,放棄司法管轄權,根本就是意圖讓「反送中」這把火繼續燒,完全就是選舉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