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男「人劍合一」弒母 判12年徒刑留監治療

記者陳致愷/雲林報導 2025-03-27 19:15

雲林地方法院/圖取自google地圖

雲林縣虎尾鎮25歲林男患有嚴重精神躁症,去(113)年7月12日凌晨突然大喊「人劍合一」,持水果刀砍殺父母,造成林母傷重不治、林父受傷逃生,雲林地院今(27日)天宣判,依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及殺人未遂罪,分別宣判有期徒刑10年、6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至於精神疾病部分,於服刑期間留監治療,無須施以監護或其他保安處分。

判決書指出,林嫌從求學時就曾有失眠相關症狀,在案發前數日甚至有不由自主比劃「太子舞」、傳遞神靈話語的宗教妄想現象,但第一時間未尋求醫療協助,而傾向以民俗、收驚等方式處理。案發當日,林嫌身心狀況漸趨嚴重,已無法正常工作,直至深夜仍無法控制自己,經精神鑑定報告診斷當時為「(嚴重)躁症發作」。

又從林嫌實施犯行前自寢室突然跳起,大喊「人劍合一」後衝出房門,對林男妄想以為「被不明的東西附身」林母實施攻擊之情狀來看,可以認為林男當時仍持續受到精神病症影響,導致被告自由決定意思,及依其決定控制自己之能力都顯著降低。

法官審酌林嫌過去無刑案紀錄,且家庭支持功能良好,甚至獲得高達84位相關親友出具的84份聲明書、17位被害人家屬共同出具的和解書,及被告胞兄出具的陳述書。被害人家屬及親友們都表示同意和解、願意原諒林男犯行,並希望考量林男各種正面特質,給予自新機會,可發現確實獲得被害人家屬諒解。

合議庭考量林嫌家庭支持功能及程度極高,有利復歸社會,但其原生家庭對於宗教信仰過於依賴,面對身心症狀的出現都訴諸宗教方式處理,不尋求常規醫療協助,這也是造成此一人間悲劇背後的成因,宗教固然可以是心靈的慰藉與依靠,但絕非所有問題的解答,

合議庭審酌林嫌家庭及精神鑑定報告所顯示的被告性格、生活歷程、被告犯罪所生之危害嚴重等一切情狀,決定對其分別宣判有期徒刑10年、6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

保安處分部分,林嫌雖經精神鑑定認定患有「(嚴重)躁症發作」病症,但精神鑑定報告書已明確記載,建議矯正期間繼續接受治療,養成長期服藥習慣即可,不需另入相當處所施以治療。合議庭考量林嫌服刑期間亦可繼續獲得監所內醫療資源協助,實際上已有接受長期治療的機會,所以認為沒有施以監護或其他保安處分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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