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壁都市計畫劃設1處甲種工業區,面積為8.17公頃。為避免甲種工業區造成周邊農地污染,後壁都市計畫已完成第四次通盤檢討程序,並經111年5月10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11次大會審定。
市府都發局說明,依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第18條,甲種工業區主要係供輕工業、無公共危險之重工業,考量該工業區目前共有6家工廠,主要以食品加工業及塑膠製品製造業為主,其所經營之項目皆符合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第17條之乙種工業區使用管制規定,在未影響既有工廠之權益下,本次通盤檢討變更甲種工業區為乙種工業區。
回顧工業區劃設歷程,民國61年擬定都市計畫時,考量實施分區管制後工廠設廠需要,於民國72年辦理第一次通盤檢討時,因原工業區面積狹小,為發展設廠予以擴大工業區面積。民國79年再度辦理第二次通盤檢討,考量該工業區內設有製油工廠,為配合使用現況及發展需要,將工業區劃分為甲種工業區。
市府都發局指出,隨著時代變遷及產業發展趨勢,工業區之定位應配合後壁地區一級產業之豐富資源,作為其發展優勢,故本次通盤檢討予以變更甲種工業區為乙種工業區,並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定,後續將辧理核定及發布實施作業。
房地產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