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悔不當初 女二度酒駕遭攔查 哭喊求饒

記者許高祥/高雄報導 2022-06-29 18:09

高市岡山分局梓官分駐所員警日前巡邏途經梓官區大舍西路與大舍北路口,見一部自小客車左轉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便上前攔查;駕車的陳姓女子(55歲,住岡山區)一下車,員警便聞到濃厚酒味,陳女也向警方坦承飲酒,經呼氣檢測後,酒測值達每公升0.34毫克,當場依公共危險罪逮捕,移送地檢署偵辦。

陳女在接受酒測後一開始還搞不清楚狀況,詢問員警:「是不是可以返家了?」,員警再次告知其為公共危險罪現行犯,依規定須移送地檢署。陳女得知一早無法上班,怕影響工作,便開始不斷拜託員警讓其返家,甚至一度責怪員警:「為什麼你們要這樣?」,之後陳女見已成定局,便淚崩哭喊:「不上班我會沒工作!」。陳女甚至哀求員警:「你佛心來著,幫助我」,員警仍堅決表示:「我沒有將妳移送的話,換我被移送!」。

▲陳女哀求員警:「你佛心來著,幫助我」,員警仍堅決表示說:「我沒有將妳移送的話,換我被移送!」。

▲陳女哀求員警:「你佛心來著,幫助我」,員警仍堅決表示說:「我沒有將妳移送的話,換我被移送!」。

據了解,陳女於前一日晚上約六、七點在友人家飲用啤酒後,睡了一覺才駕車欲返回住家,不料酒精尚未代謝,又違規遭員警攔查,且這一次爲第二次酒駕累犯,將加重處罰;此次酒駕恐讓其丟了工作,實在是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岡山分局呼籲「酒駕零容忍」,警方將持續無限期強力取締酒駕,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另提醒民眾注意酒精需長時間代謝,應提防宿醉酒駕,避免肇事、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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