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為了促進公寓大廈改善安全逃生及衛生環境,打造公寓大樓優質住宅環境,自111年起開始受理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申請;符合資格的公寓大樓可針對社區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申請45%補助款,依社區規模申請上限可達5萬至15萬不等。
工務局表示,公寓大廈如領取使用執照滿5年,且依規定成立管委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向市府報備者,便符合基本申請資格;申請項目包含公共空間之環境衛生、防火逃生、排水、外牆等維護修繕。若有公寓大樓社區預計辦理符合公共空間維護修繕項目,可向工務局申請修繕費用45%的補助額度,額度上限視公寓大廈戶數分別為5萬(50戶以下)、10萬(51至100戶)及最高15萬(101戶以上)。
工務局提醒,補助計畫總預算200萬,即日起開始受理,名額有限,受理截止日期至111年7月31日為止,請公寓大廈相關管理人員踴躍提出申請,相關申請表格及注意事項請至工務局網站下載,或可加入LINE官方帳號:「府城公寓情報站」(@house_tainan)獲得更多資訊,亦可電話06-2991111#8666洽詢工務局使用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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