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0年度青年租金補貼即日起至11月30日受理申請,城鄉發展局表示,計畫補貼1,000名,每月3,000元,最長補貼1年,可採線上申請或紙本郵寄,歡迎在新北市租屋,且於新北市設籍、就學或就業的青年朋友們踴躍提出申請。
城鄉局說,申請人只要年滿18歲以上未滿40歲,單身或新婚或育有未滿7歲子女者,且現於新北市設籍、就學或就業,家庭成員於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及基隆市均無自有住宅,家庭年收入合計低於128萬以下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5萬4,600元者,均可提出申請,但要注意承租之住宅建物主要用途須符合規定,且承租人與出租人(或所有權人)不可為直系親屬關係。
另提醒民眾申請應檢附文件為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家庭成員有分戶應提供戶口名簿、租約影本、就業或就學證明、郵局存摺影本、申請人或其配偶育有胎兒者需檢附醫療院所證明文件。
以紙本提出申請者,可於受理申請期間至「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網站「熱門服務」→「各類申請」→「青年租金補貼」下載填寫申請書後併同相關資料以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住宅發展科並於信封上註明「青年租金補貼」。(郵寄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西側)*申請書件以掛號郵件寄達者,其申請提出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其郵戳日期無法辨認者,推定郵寄時間為收件日前3日。
房地產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