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縱火致2犬死亡 動保處依法函送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21-10-01 10:29

新北市雙溪區日前發生農舍遭人縱火,雖沒有人員傷亡但導致農舍內2犬死亡,動保處得知後,立即主動聯繫警方將李姓嫌疑人依故意傷害致動物死亡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偵辦,將面臨最高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動保處表示,因個人情緒問題造成2隻狗喪失寶貴生命,其惡劣行徑令人髮指,呼籲檢方應加重刑責,杜絕虐待動物情事再發生。

動保處指出,雙溪區9月初發生農舍遭人潑油縱火案,除導致農舍及屋內機具全毀,屋內飼養2隻狗並無逃出,當場死於火場內,經會同警方將本案嫌疑人依涉嫌違反刑法及動保法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該起蓄意縱火害死2隻狗寶貴生命,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宰殺或故意傷害動物,如導致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至200萬元罰金。另該男子與前妻有小孩,動保處亦將男子個資提供社會局進行高風險家庭關懷,強化社會安全網。

動保處提醒如有糾紛應以溝通協商方式或尋求他人協助解決,該案兇嫌因為氣憤縱火,除造成他人財產損失需負賠償責任外,造成2隻狗死亡,應付出刑事責任,對小孩而言此行為更是不良示範。動保處與警方、社會局合作,對虐待動物行為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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