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台南市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將於7月26日起列冊管理15年,並於登記簿註記。地政局指出, 110年列管土地逾1萬2千筆,面積超過170公頃,建物逾400棟、樓地板面積逾9400坪,依110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土地總價值高達新台幣40億餘元。
市長黃偉哲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保障自身權益。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繼承人於未辦繼承經公告期滿後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除於公告期間提出不可歸責於繼承人之事由申請暫緩列冊管理外,將被列冊管理15年,逾期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則由地政機關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今年移送國產署為自民國95年列冊管理屆滿15年之不動產,土地逾1400筆、建物12棟,依110年度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土地總值約新台幣4億5千萬餘元,標售所得之價款將存入專戶保管10年,繼承人得依法向國產署申請提領,10年期限屆滿仍未提領者,就會歸屬國庫;另外,如果這些土地及建物經標售5次都未標出時,就會登記為國有。因此為維護繼承人自身的權利,提醒已標售之土地,繼承人請儘速向國產署申領價金,未申辦繼承登記的民眾,應趕快去申辦。
陳淑美指出,民法規定子女對於父母之財產繼承權利並無性別差別,無論男女均有繼承財產之權利。另現正值疫期高峰期,為減少跨區域的移動,民眾如有申辦繼承登記之需求,除得以線上聲明確認身份取代印鑑證明外,並可就近向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另外亦有「跨縣市代收代寄」服務,民眾可以在全國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代收案件,受理代收的地政事務所代為寄送至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辦理,並於登記完畢後申請直接郵寄到家,同樣省時又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