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長賴峰偉(圖/澎湖縣政府)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升溫,澎湖縣長賴峰偉22日在防疫會議宣布5月24日至6月8日,全縣所有餐飲場所禁止現場飲食,一律改為實聯制外帶或外送,違反規定的業者,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澎湖縣政府指出,因應全國防疫提升第三級警戒,縣府要求餐飲業落實「實聯制」、梅花座或設立隔板,但許多業者反映在用餐尖峰時段,很難維持「室內5人以下、室外10人以下」規定,因此希望縣府要求全面禁止內用,改為外帶、外送,減少群聚感染風險。
澎湖縣政府表示,5月24日至6月8日止,全縣餐飲業、便利商店、超級市場、百貨公司、飯店、連鎖加盟店、夜市、市場、商圈或其他相關提供飲食的場所,全面禁止現場飲食,一律改為實聯制外送、外帶。
澎湖縣政府表示,業者若違反規定並拒絕改善,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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