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新化區虎頭埤風景區市有地中舊社區住宅,因老舊破損急需重建,經市議會邀集市府相關單位會勘研討後,市府財政稅務局28日表示,虎頭埤風景區旁商業區市有土地為周遭唯一大面積之商業區市有土地,如個別出售予承租戶,非每戶皆能取得建照重新建築,住戶整體居住品質難以達到實質改善,是以市府將依循中央500坪以上大面積公有土地不出售之政策,並顧及公共性及公共利益原則下,將採整體開發模式辦理。
財政稅務局表示,針對虎頭埤風景區市有地住宅重建案,市府特成立跨局處專案小組召開多次專案討論,邀集住戶代表與會共同參與,對於係由住戶自辦規劃或由市府規劃等多元方案,皆在歷次會議中開放討論,並希冀該區58戶住戶能盡速取得整體開發共識,俾能在兼顧住戶居住權之保障及市有財產權益之維護下,共創雙贏。
財政稅務局指出,虎頭埤風景區市有地面積計2,428坪,原為臺南縣九鄉鎮共有,於縣市合併前長期遭居民占用建築,因所有權分散於九鄉鎮,缺乏管理及整合,遲至100年縣市合併變更為市有土地由財政稅務局接管後,才積極輔導占用居民繳納土地使用補償金,並依法轉為承租人簽訂租約。鑑於當區地上私有建物多傾頹老舊,復以居民所租用之市有土地坵形散碎不甚方整,市府為改善該區整體環境與景觀,促進市有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並考量市有土地為全體臺南市民之共同資產,乃決定採整體開發模式辦理。
財政稅務局強調,該開發案涉及歷史建築新化神社鳥居之修復再利用、區域整體規劃與觀光發展等多面向之評估、整合與前期規劃,為促成該地再發展及環境景觀之重塑,財政稅務局廣納各界意見後辦理評估規劃案,以期該區能再造成為新化區再發展之新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