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租金補貼申請次數於109年改為1年2次,第1次受理申請已於109年8月31日截止,第2次受理申請時間為今年1月18日至2月5日,市府都發局呼籲錯過第1次受理時間民眾,請把握第2次申辦機會。
都發局長莊德樑表示,第一次租金補貼於109年8月4日至31日受理申請,南市申請案件多達7,819戶,並於109年12月底審核完畢,將於110年1月15日前陸續寄出合格函,並因應農曆春節將提前於2月9日前發放第1期款,讓租金補貼申領戶過好年。
都發局表示,110年1月18日至2月5日僅開放「租金補貼」申請,並未受理「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租賃地於南市者,不受戶籍限制,請向市府都市發展局(永華、民治市政中心)、各區公所申請。申請者請攜帶申請人身分證、戶口名簿影本或一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租賃契約書、申請人郵局存摺影本及租賃住宅建物第二類謄本或所有權狀影本。
都發局呼籲,為落實防疫減少疾病傳染風險,鼓勵民眾多加利用線上申請,民眾可至內政部營建署住宅補貼線上申請平台作業網(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提出;書面申請者可自行至營建署網站下載申請書(https://www.cpami.gov.tw右側→「重要政策」→「住宅補貼專區」)或至本市各區公所、市府都市發展局索取申請書,並請備妥相關文件於2月5日前,送至市府都市發展局(永華、民治市政中心)、區公所或以掛號郵寄至市府都市發展局(永華、民治市政中心)。本府都發局雙市政中心受理期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30至5:00,若市民朋友有任何問題,可撥打諮詢電話:06-3901347、06-6334251,將有專人提供解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