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創 中市府推「 牛豬產品無瘦肉精金標章」護食安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2020-12-29 15:01

行動市政會議移師大里舉行。林重鎣攝

嚴防含瘦肉精美豬牛,台中市政府領先全國推出「 牛豬產品無瘦肉精金標章」供轄內業者申請, 業者須提出相關檢驗報告、產地證明文件及來源供貨商清冊, 經市府審核通過後核發標章,效期一年, 市府更將不定期前往稽查抽驗,如驗出肉品含瘦肉精, 除依法加重裁罰,也將廢止標章; 市長盧秀燕鼓勵全市商家店舖努力申請張貼, 共同守護市民食的安全。

盧秀燕指出,中央明年元旦將開放萊豬進口,市府除推動「 強化瘦肉精食安監控執行計畫」,也全國首創修正「 檢舉重大食品案件獎勵辦法」,推出全國最高吹哨獎金。 民眾如檢舉含瘦肉精豬肉食品違反食安法案件,可領取實收罰鍰金額 7成獎金;此外,市府也將加發吹哨獎金,發給檢舉人10至200 萬元獎金,若檢舉人現(曾)為內部員工,獎金上限提高至400萬 元。這些防堵辦法全台最嚴格。

盧秀燕強調,為加強維護食安,市府再推出台中市獨有的「 牛豬產品無瘦肉精金標章」, 不同於業者自主標示的台中牛哥豬弟產地標示貼紙, 申請金標章需提出各種檢驗證明,經市府審核通過才會發給, 有效期限一年,鼓勵全市商家店舖努力申請,確保民眾食安。

台中市政府市政會議29日移師大里圖書館舉辦, 衛生局長曾梓展專案報告指出,市府已於今年9月規劃「 強化瘦肉精食安監控執行計畫」,整合全府29個局處共同推動「 拒食瘦肉精五要護健康」5大強化作為,包括畜產溯源要管控、 肉品產地要標示、市民健康要守護、違規查辦要落實、 資訊公開要透明。

其中,市府全國首創「牛豬產品無瘦肉精金標章」, 申請對象為台中市具食品業者登錄字號、稅籍登記、 商業登記或領有立案登記證明文件者,或於台中市販售或使用牛肉、 豬肉及其加工製品者;申請條件須檢附食品業者登錄字號、 稅籍登記及明年1月1日之後3個月內肉品未驗出瘦肉精的檢驗報告 或牛豬肉來源產地相關證明文件,並檢附「牛、豬肉品來源供貨商」 清冊,市府審核通過後將核發金標章,並會不定期追蹤、查核、 抽驗,若經檢出瘦肉精或標示不實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及《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視情節加重裁罰, 並廢止標章。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指出,金標章有效期限1年,屆滿3個月前須 重新申請,屆期市府會主動廢止標章, 業者可採使用網路或紙本向市府申請, 更多申請資訊可至台中市食安處官網(https://www. fds.taichung.gov.tw/)查詢。

食安處表示,明年1月起,牛、豬、雞、 羊等生鮮肉品須標示原產地,衛生局將擴充10倍稽查量能; 若業者在豬肉等食品上標示「國產豬」,被稽查其豬肉為進口肉品, 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涉及標示不實,處以4萬元到400 萬元以下罰鍰。尤其校園營養午餐只能採用國產豬, 市府已完成團膳業者契約,建立全國最嚴格契約, 保護師生飲食安全。

市政會議,市議員林碧秀及多位地方里長皆到場關心大里發展情況, 肯定市府行動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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