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回收
由於民生富裕與國人飲食習慣的關係,國民日常生活產生的垃圾中,往往含有極高比例的「廚餘」,包括剩飯菜、菜葉、果皮、食物殘渣等物質,約佔一般家庭垃圾量的2至3成。以往農村社會,收集餿水餵豬是一極為普遍的行為,但是在都市化越來越發達的地區,容易形成髒亂的收集行為,將逐漸無法見容於現代社會。苗栗縣政府環保局指出,回收家戶廚餘,請勿將垃圾與雜物混入廚餘內。違反者將可依規定處1,200~6,000元罰款。
竹南貯存場
根據聯合國農糧組織(FAO)報告指出(2015年),全球每年浪費掉的食物約高達生產量的三分一,約為13億公噸。食物浪費的問題全球皆然,會因不同地方而有不同的表現方式。在開發中國家,食物浪費大多來自機械設備、運輸和基礎建設的限制,屬於非蓄意的「糧食耗損」;在富裕國家,「糧食耗損」比例低,蓄意的「糧食浪費」比例高,通常是因為消費者購買過多,或是零售業因美觀因素而丟棄食物。聯合國糧農組織(FAO)節糧計畫協調人指出,「買得起食物的人丟得最多」。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條第6項規定,廚餘為公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或資源垃圾,推動垃圾強制分類,並執行廚餘回收工作。民眾或社區需依規定做好垃圾分類,將垃圾分為一般垃圾、資源回收、廚餘等3大類。廚餘回收前需將廚餘水分瀝乾,瀝乾後的廚餘請民眾依據所在鄉鎮市之規定排出。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陳華盛局長表示,臺灣早已被國際認為是高度開發的經濟體,國內民眾對於取得食物、食品等資源不虞匱乏。在這資源豐富的現代環境中,請民眾時時思考珍惜食物、減量的重要性,同時做好垃圾分類。民眾如未依規定排出垃圾,環保局及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及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依同法第50條第2款之規定處以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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