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稽查改裝及噪音車輛 2小時攔下76輛車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20-07-20 13:41

板橋警分局會同環保局及監理站,持續規劃執行聯合稽查取締勤務

板橋警分局與監理站及環保局於19日22時至24時,在板橋區板城路新興橋頭(大中華教練場前)前執行聯合稽查,勤務重點稽查改裝及噪音車輛,在監理站、交通分隊及轄區派出所員警的好眼力下,於2小時內一共攔下76輛車,其中有11件排氣管有改裝、1件無駕駛執照仍駕車等。

板橋警分局表示,目前每月皆不定期在轄內重要路段及改裝車輛易聚集的熱點,規劃各派出所及交通分隊攔檢編組,並會同板橋監理站及新北市環保局攜手執行「防制危險駕車聯合稽查」專案勤務,鎖定非法改裝、噪音擾人的車輛,主動攔檢取締。

板橋警分局指出,由於不當改裝車體、電氣設備,將使車輛安全結構減弱,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款,並責令檢驗。



另改裝排氣管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同時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43條,最重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款。呼籲車主勿為突顯個人喜好或吸引目光,任意改裝車輛或拆除消音器,除能確保行車安全外,也避免製造噪音而影響他人生活品質。

板橋分局表示,為維護生活環境品質,確保市民生活安寧,將持續會同環保局以不定時、不定點路檢方式,持續聯合稽查,加強取締改裝車噪音擾人行為,展現執法決心,還給民眾寧靜的生活空間。同時環保局也會通知有製造噪音量疑慮車輛,限期到指定處所進行檢測,如有超出法定標準將予以處分並要求改善,以降低車輛擾人噪音。

板橋警分局說,暑假期間將會同環保局及監理站,持續規劃執行聯合稽查勤務,青少年勿騎乘不當改裝車輛,更不可併排競駛或一前一後爭速在道路上超速行車、蛇行、甩尾及闖紅燈等行為,如參與這些駕駛行為,恐涉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警方除啟動快打機制實施優勢警力攔截圍捕外,也會調閱沿線路口監視器並通知相關涉嫌人到案說明並偵辦究責,籲請青少年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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