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姓男子戴安全帽和口罩,到大賣場門口搶婦人項鍊,逃走時還換三次機車及衣服,但監視器有拍到穿藍白拖鞋,烏日警方即靠這雙拖鞋的影像破案,廿三日將他和另兩位同夥移送法辦。
烏日分局瑞井派出所轄內於18日早上10時20分許發生搶奪案件,34歲婦人於賣場門口遭搶金項鍊,當下因驚嚇過度,致使疏未立即報案,經採購完畢後方聯繫警方到場;警方到場後隨即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過濾出犯嫌特徵及使用交通工具。
但犯嫌非常狡猾,犯案時全身均包得密不透風,亦懸掛竊得之車牌,時逃走時換機車和衣服,增添警方辦案難度;專案小組於偵辦時,即決定來龍去脈調閱方式,兵分二路追查犯嫌來程及逃逸路線,俾利後續研判地緣關係,縮小偵辦範圍,但犯嫌騎乘機車,常遭其他車輛擋住監視器畫面,致使警方花費許多時間過濾可疑路線追查犯嫌逃逸路徑。
警方調閱到全案破獲關鍵畫面時,犯嫌雖然已更改車牌及穿著服裝,惟腳下藍色白底懶人鞋以成為警方鎖定的重要線索,警方隨即清查該更換後車牌相關線索,發現車主戶籍係設籍在大雅區,經比對犯嫌來程路徑係由大雅區行經沙鹿、西屯、龍井至大肚區行搶,車主戶內人口多有素行資料,全案露出曙光,復經警方至該戶籍地址勘查,發現犯案車牌仍懸掛在車輛上,專案小組立即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於廿二日傍晚埋伏緝獲犯嫌,犯嫌當場坦承不諱,並起出機車、車牌、衣物及藍色白底球鞋等多項關鍵證物。
警方調查發現,本案涉案蘇(五十歲、大雅人)、張(四十八歲、大雅人)、吳姓(三十二歲、大雅人)嫌疑人共計3人,其中蘇、張2人於18日進行搶奪,另吳姓涉嫌負責銷贓,清查3名同案犯嫌平時無正當工作,於18日早上共同外出尋找目標下手,居住地又屬相鄰,可謂偕鄰共搶;犯嫌以為橫跨五區犯案,可藉由空間因素提高警方追緝難度,最終仍為烏日分局員警圍捕緝獲,甕中抓鱉,真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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