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東勢分隊員警,會同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員警,十日晚間冒著山區大雨及低溫,在泰安鄉山區產業道路埋伏,準備查緝盜伐的「山老鼠」;意外查獲毒品通緝犯,並起出土造槍枝與安非他命毒品,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毒品通緝罪嫌,將高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東勢分隊員警,十日晚間會同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象鼻派出所員警,冒著大雨及山區氣溫約攝氏五度左右的低溫,在泰安鄉山區產業道路埋伏,準備查捕盜伐的山老鼠。十一日凌晨二點許,在象鼻道路發現一輛可疑的小貨車經過,攔查後發現車內扶手挾藏一把土造槍枝,車上並載有三名男子,員警盤查時車上男子言詞閃爍,員警遂將三名男子帶往就近的大湖分局象鼻派出所查證。
圖說: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東勢分隊員警查獲高姓毒品通緝犯,並起出土造槍枝與安非他命毒品。(圖/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提供)
其中一名高姓男子,一直假冒身分不願配合查證,直到最後才被員警查出是毒品通緝犯,同時並在其身上查獲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一小包,重四.七六公克。警方調查,車上查獲的土造槍枝為高姓嫌犯(有森林法、竊盜及毒品等刑案紀錄)所有,槍枝加裝有紅外線瞄準器,以工業底火「喜得釘」為火藥,可發射鋼珠,具有殺傷力;警方懷疑,該槍枝槍身甚短,射擊方式與傳統的原住民自製獵槍不同,不像是工作生活所用的工具,反倒類似手槍。
由於山區低溫又下大雨,根本不會有動物跑出來,警方懷疑高嫌攜帶槍枝是用來防身或犯案之用;且高嫌無固定職業,目前因毒品案未到案執行而遭通緝,通緝逃亡期間,仍不改吸毒習性。警詢時,高嫌坦承犯行不諱,另同車二名男子則查無其他違法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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