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發未簽名黑函 柯建銘勸鄭正鈐別視法律如無物

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 2016-01-12 11:13

 
針對新竹市議員鄭正鈐12日再度以散發未簽名之黑函,抹黑柯建銘立委一事,柯建銘指出這是選舉以來鄭正鈐針對柯建銘所散發的第四次黑函,每次均觸犯意圖使人不當選及加重誹謗罪,屬於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他奉勸鄭正鈐不要視法律如無物,這些散發黑函行為他均已提出告訴,目前法律規定是一罪一罰,請鄭正鈐想想將會面臨多少官司多少刑期?
 
柯建銘表示,鄭正鈐所散發之黑函明明並無簽名,竟睜眼說瞎話說是有簽名。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2條規定『候選人印發以文字、圖畫從事競選之宣傳品,應親自簽名;政黨於競選活動期間,得為其所推薦之候選人印發以文字、圖畫從事競選之宣傳品,並應載明政黨名稱。』依此規定今天所查扣的宣傳品均無簽名,亦未載明政黨名稱,屬於黑函殆無疑義。檢警單位前往查扣是依法辦案維護選舉公正,豈可說是受到壓力,甚至還到警察局抗議。他奉勸鄭正鈐不要再玩這種老把戲,宛如小丑的行為。

 
柯建銘痛批從立委選舉至今,鄭正鈐只會以不斷地散發黑函的方式對他進行人身攻擊,是非常卑劣的選舉手法。然而卻還每天在裝無辜、裝可愛,呼籲乾淨選舉,這完全是人格分裂的行為。鄭正鈐擔任市議員十多年期間對新竹市毫無建樹,沒有貢獻,完全無政績可言。在這次立委選舉中也未提出任何關於新竹市未來發展的政見,而只會用『更新、更好』的賄選與抹黑方法選舉。這種連擔任市議員成績都不及格的市議員有資格擔任立法委員嗎?
 
柯建銘表示,鄭正鈐涉及青草湖社區大學弊案及賄選餐會,並不斷以黑函攻擊他,這次選舉只會抹黑和賄選,這種老舊腐敗國民黨體制下所操弄的選舉方法,必遭唾棄。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