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自108年7月22日起至8月30日截止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9-07-28 08:33

內政部辦理之108年度「住宅補貼」自108年7月22日起受理申請至108年8月30日止,補助方案共有3項,除了對無力購屋的家庭提供「租金補貼」外,對於申請日前兩年內購買的房屋或尚未購置房屋的無自有住宅家庭,亦提供「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而持有1戶老舊住宅欲修繕者,則提供「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以協助民眾減輕居住負擔,居住於適居的住宅。

今(108)年度住宅補貼計畫辦理租金補貼6萬5,963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4,000戶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2,000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新台幣210萬元到250萬元、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新臺幣80萬元,優惠利率一般戶目前為1.137%、弱勢戶為0.562%(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042%或減0.533%機動調整)。欲申請者,請於受理申請期間內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住宅補貼各式申請書可於受理申請期間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或向直轄市、縣(市)政府免費索取,申請相關資訊可至該署網站首頁(http://www.cpami.gov.tw)點選「重要政策」項下之「住宅補貼專區」查詢或撥打諮詢專線(02)21920600洽詢。

為鼓勵婚育,從107年起,針對新婚或懷胎者將可增加評點分數以提高獲得補貼之機會,例如:申請日前2年內結婚登記之新婚家庭,可加2分;胎兒除計入家庭成員、人口數及視為未成年子女數外,育有3名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第3人起,每人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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