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正條文上路後,賦予勞資會議更多協商重任。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新推出勞資會議線上報備,由事業單位線上註冊,經勞工局審核後,事業單位再登入系統並上傳勞資會議代表名冊即完成報備程序,不需再郵寄紙本名冊,就可線上查詢辦理進度及查詢報備屆次與代表,簡便、快速,又省時。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83條規定,事業單位皆應舉辦勞資會議,讓勞工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協調勞資關係,提前防範各類勞工問題。
勞工局表示,台中市勞保投保的事業單位家數約88,877家,目前已設立的勞資會議家數為17,645家,成立比率約20%。勞工局借助具專業協商經驗的種子人員協助企業,截至去(107)年底台中市員工30至99人的事業單位已有3241家設立勞資會議,設立率86.52%;100人以上事業單位已有1122家設立,更達97.65%。
勞工局長吳威志表示,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事業單位欲實施加班時數彈性分配總量管制、輪班間隔縮短或例假彈性調整等措施時,應經工會同意,若無工會應經勞資會議同意,呼籲事業單位依法定期召開勞資會議,事先降低勞資糾紛。
勞資會議線上註冊網址:http://lbms2.taichung.gov.tw/LMCR/login.aspx,台中市事業單位如有勞資會議相關問題,可洽勞工局勞資關係科,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111、35114、35116或35118。另勞資會議流程圖及相關表單可至勞工局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首頁─勞資會議專區─勞資會議流程圖、相關表單及格式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