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水資源回收中心操作維護費言論 嘉市府發聲明澄清

記者蕭碧月、張朝福/嘉義報導 2018-09-05 16:38

拒絕假新聞-有關散布嘉市水資源回收中心維護費惡意言論之說明

近日網路傳媒惡意散佈嘉義市政府水資源回收中心操作維護費言論之文章,嘉義市政府鄭重聲明此乃不負責任的不實言論,對涂市長帶領的市府團隊近年來致力於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終於突破零接管,改善市民居家環境生活品質的努力十分不公平,市府特提出包括該程早獲嘉市環保局公告免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等澄清一一駁斥。

市府指出,污水下水道系統是由用戶接管、收集管線、水資源回收中心(污水處理廠)所構成之整體設施,市府自105年11月污水主幹管線第1標開始施工,及106年4月水資源回收中心統包工程接續發包興建,依營建署函釋,已完成接管用戶之生活污水若已納入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並送至水資源回收中心處理,可視為已有用戶接管,本府經過近2年的努力建設,主幹管線第1標埋設4500餘公尺,以及 5幢大樓共553戶用戶接管,始於107年9月2日正式通水送至水資源回收中心,各處理單元再利用該生活污水進行試車運轉,以發揮淨化處理家庭污水之功能,用戶接管率達到0.55%。

市府說,依據營建署核定第一期實施計畫,在109年底前嘉義市尚有9件污水分支管網及用戶接管工程將陸續發包,預計完成15,000戶,用戶接管率會持續提升至16%,所有的水資中心在通水初期低水量本是常態,但本府水資中心預定於今年10月底完工,並經驗收合格後,始正式進入營運期(初期稱三年試運轉),而自通水試車到驗收合格,本府無須支付任何操作維護費用;即使水資中心統包工程驗收合格後,後續三年試運轉共計36個月,操作維護費用係內含於統包工程標價內,平均每月亦僅175萬元,何來每月支付300萬元操作維護費僅可處理0.55%接管率污水量的片面之詞?

上述在第一期實施計畫中的建設費用及三年試運轉所需費用,均由營建署補助92%,本府負擔8%,本府自應努力加快建設,以提高預算執行率。

市府表示,至於排放許可證之核發,因水資中心處理流程複雜,設備繁多,須於水資中心功能測試完成並經審查合格後始能核發,並非媒體所稱「一套污水處理機械設備」所能相比。為符規定,本市水資中心早於107年8月22日即向環保局申請水污染防制措施計畫及許可證,並獲核准在案,依環保法規之規定,應先依該核准計畫進行試車操作,並於107年11月29日完成試車後提送功能測試報告,環保局始能核發排放許可證,網路媒體指稱未領排放許可恐是誤解法令規定。

市府最後強調,嘉市水資源回收中心(污水處理廠)早於106年1月17日獲市府環保局公告免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敬請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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