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市港尾里東港尾排水問題 民代邀相關單位進行管理權責釐清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2018-08-21 17:29

太保市港尾里東港尾排水管理權責釐清說明

嘉義縣太保市長黃榮利及縣議員戴光宗於107年8月21日邀集水利處與相關單位於港保宮就太保市港尾里東港尾排水管理權責進行現勘釐清。

縣府水利處表示,東港尾排水非屬水利署公告由縣府轄管的區域排水,該排水土地係經土地重劃後為嘉南農田水利會所有及管理,依據農地重劃條例第37條規定「重劃區內農田水利會管理之水路及有關水利設施,其用地登記為農田水利會所有,並由農田水利會管理、維護。」

水利處強調,另查經濟部100年12月2日經授水字第10050056360號函說明「前台灣省水利局83年所檢送『台灣省各縣市政府管理之區域排水一覽表』,為因應當時需要之調查資料,不具公告效力。」故依前述法律及規定,該排水的管理單位權責並非不清,應是由嘉南農田水利會管理維護。

港尾里里長詹連溢及市民代表葉千田表示,排水清疏應由下游處作起才能真正解決問題,考量該排水沿岸居民如遇颱洪等緊急情事的生命財產安危,因此建議從港保宮下游的塗溝中排清疏經黃厝港排水接至新埤排水匯流處,總長約2公里。

水利處指出,若順利取得沿岸私有用地同意供清疏工程通行後,縣府水利處將立即籌措經費著手辦理排水清疏作業,後續將委託太保市公所納入維護管理並派員巡查,所需經費由縣府另編列預算補助支應,以因應汛期間排水通暢,避免發生淹水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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