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現場查扣長短空氣槍各乙支、改造工具一批等,全案依法偵辦。
楊梅分局員警執行網路巡邏時,於「我是新屋人」發現有人PO外勞持槍一案,經新屋所員警於107年5月27日在新屋區中山西路一段170巷一處竹林內,發現有一名越南籍阮姓男子(27歲)在場,現場附近有遺留GAMO JUNOR HUNTER空氣長槍一把,阮男稱該長槍為他同事所有,經通知其他二名越南籍范男(30歲)及武男(26歲)到案,范男坦承該把空氣槍是他所有,經將該空氣手槍送警察局鑑識中心鑑定,鑑定結果超過24焦耳/平方公分具殺傷力,先將該范姓移工函送地檢署偵辦,並持續向上溯源。
警方於現場查扣長短空氣槍各乙支、改造工具一批等,全案依法偵辦。
經查范姓外籍移工表示其空氣槍係在桃園地區某處賣場購買該空氣槍,再將空氣槍送至新屋移工宿舍(新屋區中山東路一段)更換彈簧後始具殺傷力,隨即向桃園檢察署及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
警方於現場查扣長短空氣槍各乙支、改造工具(電鑽、銼刀、鉛彈一包、彈簧三個、拆卸工具)一批等,全案依法偵辦。訊後,將阮男移工依槍砲及毒品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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