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榮總發生暴力行為 警即刻到場逮捕嫌犯送辦

記者蕭碧月、張朝福/嘉義報導 2018-05-27 00:10

嘉義台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入夜發生暴力行為,警即刻到場逮捕嫌犯送辦

嘉義市台中榮民醫院嘉義分院日前有一名婦人長期照顧因病在該院接受治療的先生,突然持水果刀朝護理人員攻擊,致醫院一名護理人員身上遭受6處刀傷,目前該護理人員已於醫院緊急搶救中;另兇嫌已遭警方逮捕,發生原因刻由警方偵辦中。

警方調查,王姓嫌犯(女、53年次、湖南人),與被害護理人員並無仇恨,長期於台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照顧因病住院之先生,因疑患有精神疾病,且先前因腳傷就醫治療無法痊癒,而有怪罪護理人員之潛意識,於日前晚間19時許,無預警地持水果刀對在三樓護理站之蔡姓護理人員朝頸部及身上砍傷後,隨即由該院保全人員制伏,並將傷者緊急送往急診室搶救,案經本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竹園派出所線上巡邏警力前往查處,於該分院三樓護理站當場將王嫌逮捕帶返派出所偵訊,並扣得犯罪兇刀1支。

第一分局分局長顏榮泰表示,依醫療法第106條第4項規定,對於醫事人員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其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因而致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護人員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同條第3項規定,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者,處3年以下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本案將依該法及刑法等罪章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另該分院轄區派出所每班巡邏警網均有前往簽巡及聯繫,以維醫護人員安全,本案之發生係屬突發事故,並表達對於醫療暴力犯罪事件絕不姑息之立場,讓醫療人員、病患及家屬等均有良好的醫病互動及營造出良好之醫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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