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酒駕」 肇逃男子返回現場謊稱目擊者
酒駕肇事已經是台灣社會公敵,日前屏東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接獲報案,經員警趕至現場,僅見一名婦人倒臥在地,員警欲上前詢問遭追撞婦人時,濃濃酒氣瀰漫在空氣中。經幾次詢問後,該名婦人表示因聚會而有喝酒情事,遭不明人士騎機車追撞,雖遭他人追撞,然該名婦人亦酒後騎乘機車涉有酒駕情事,員警當場對戴姓婦人實施酒測(酒測值0.62mg/l)。
此時車禍現場突然竄出一名張姓男子,從容不迫地表示自己是現場目擊證人,並煞有其事的將當時狀況描繪一遍,員警表示請他前往派出所釐清案情。由於男子許久未到,最後卻又出現在派出所,該名男子坦承向警方表示其為車禍案件另一造追撞戴姓婦人駕駛,因參加朋友聚會小酌幾杯,騎乘機車不慎追撞婦人,受不了良心譴責,故以目擊者的身分折返關心。員警隨後也將張男實施酒測(酒測值0.42mg/l),雙方酒測值確實均超標,全案進行偵辦。
恆春分局分局長楊龍祥表示,呼籲駕駛人參加朋友餐會切勿酒後開車,如需飲酒可指定駕駛人等方式平安返家,在歡聚飲酒後切勿開車,應遵守「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造成不可挽回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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