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年節食品抽檢第二波 驗出九層塔、菠菜、蚵仔白農藥超標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2018-02-05 18:13

台北市衛生局進行第二波年節食品抽驗,吉登自助餐的蚵仔白,被驗出殺蟲劑Chlorfenapyr克凡派1.11ppm超量(標準:1.0ppm以下)。(圖/台北市衛生局)

農曆春節將近,不少家庭已陸續採買食材、零嘴過好年,台北市衛生局也在轄內超市、傳統市場、餐廳、食品行、小吃店等地點,進行第二波年節食品抽驗,共計抽驗木耳、水產品、肉品、烘焙食品、堅果加工、葡萄乾、糖果、生鮮蔬果等計116件其中有3件蔬菜九層塔、菠菜、蚵仔白被檢出農藥超標,北市衛生局已命令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並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溯源處辦。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此次年節食品抽檢重點檢驗項目為374項殘留農藥、7項乙型受體素類、48項多重動物用藥、防腐劑、漂白劑、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保色劑、著色劑、黃麴毒素、甜味劑等。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此次抽檢檢出北市大安區義饗食堂的九層塔,含有殺菌劑Difenoconazole待克利0.02ppm(標準:0.01ppm以下)、殺蟲劑Diflubenzuron二福隆1.62ppm(標準:1.0ppm以下);同在北市大安區的吉登自助餐的菠菜,含有殺蟲劑Tebufenozide得芬諾6.48ppm(標準:5.0ppm以下),另該店的蚵仔白,也被驗出殺蟲劑Chlorfenapyr克凡派1.11ppm(標準:1.0ppm以下)。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上述蔬菜被驗出的農藥,皆為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之農藥,核准使用於限定類別農作物,但其殘留農藥含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針對不符規定產品,北市衛生局已命令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均屬外縣市,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溯源處辦及農政單位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

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應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的年節產品,多樣化選擇各項產品,勿偏好攝食特定品種,在選購時,可選擇具有生產履歷或向信譽良好的業者採買,購買時可聞一聞產品是否具酸味或化學藥水味,烹調前以流動清水多加清洗;為保持產品的鮮度,應於購買後,儘速烹煮後食用完畢。

北市衛生局也提醒消費者應選擇當令蔬果,在食用或烹調蔬果之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並以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於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均可減低農藥殘留。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