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3月1日起加強管制機車攔檢排氣
台中市環保局自3月1日起機車排氣攔檢方式小幅修正,針對排氣超過標準值20%以上嚴重污染環境的車主,直接處分,但在標準值20%以下不合格者仍維持原來7日內複檢的緩衝期,呼籲民眾還是要做好機車定期檢驗與保養,共同維護空氣品質。
根據環保署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冊TEDS 9.0統計,機車排放廢氣佔移動污染源PM2.5(細懸浮微粒)排放量的12.5 %,尤其高污染二行程機車的PM2.5排放量為四行程機車3倍、HC(碳氫化合物)為四行程16倍,可見管制高污染車輛,對於空品的提升有實質的助益。
環保局結合環保署在107年度加碼補助約1億元鼓勵市民淘汰高污染二行程機車及選購低污染電動二輪車外;並加強宣導車主平日應做好車輛保養,自106年起發給車主的定檢明信片通知已宣導本項措施。環保局強調,新措施初期以柔性宣導為主,受攔檢車輛將先給予車主環保法令宣導,並優先以污染度較高的車輛為裁罰對象,希望可以加快老舊機車汰除,並促使機車落實保養與定期檢驗,以免造成環境負荷。
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路邊攔檢直接開罰早有法令授權而非新政策,包括桃園市、臺北市均已實施,臺南市也在106年10月開始執行;根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及第41條規定,環保機關得於適當地點對使用中交通工具實施不定期檢驗,且應符合排放標準。環保局呼籲車主平日應做好車輛保養並定期檢驗,確保機車排放廢氣符合標準。
白智榮指出,市民若發現烏賊車,可拍照或錄影方式,可上烏賊車檢舉網站(http://polcar.epa.gov.tw/)檢舉,由環保局受理烏賊車案件。另為為照顧中低收入戶民眾,持續祭出高額中低收入戶汰舊換購電動機車總補助高達4萬2,800元。詳情請上台中ㄅㄨㄅㄨ網(http://green.epb.taichung.gov.tw)查詢或電洽補助專線04-22201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