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石港大坑堤防旁邊遭倒大量廢棄物。(圖/宜蘭縣環保局提供)
宜蘭縣頭城烏石港大坑堤防旁邊,遭不肖之徒偷倒大量廢棄物達15公噸之多,宜蘭縣政府環保局據報立即啟動稽查機制,分別派員趕赴烏石港現場及疑似行為人之營業處所追查,要求行為人清除,並依法移請地檢署偵辦。
宜蘭縣環保局指出,該局是於17日接獲民眾通報,指稱烏石港大坑堤防旁遭棄置大量類似營建廢棄物並提供車牌號碼等線索,稽查人員發現現場廢棄物包括生活垃圾、廢紙箱、廢塑膠、廢水電材料、廢裝潢木材、廢磁磚等營建廢棄物約15公噸。要求行為人到現場確認,經製作稽查紀錄,要求行為人限期清除,並委託合格之清除機構清運至合法處理場所。
環保局表示,此案經行為人緊急雇工進行清除後,已將廢棄物清除完畢。但行為人並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卻從事事業廢棄物清除工作,並隨意棄置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將依法移請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人員又發現,烏石港大坑堤防除遭棄置營建廢棄物外,周遭環境另有數處遭棄置的廢家具、廢彈簧床,研判這些行為有地緣關係,除已查知之行為人外,後續將加強稽查附近營建工地並調閱周邊相關監視錄影檔案,以及依據現場已查獲之民眾藥單及申辦行動電話等個人資料,通知相關人員到局說明並依法辦理相關裁處事宜。
環保局強調,鄉鎮市公所及環保局同為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之「執行機關」,針對易遭棄置廢棄物之偏遠地區,將責成各鄉鎮市公所加強查核,如有發現隨意棄置廢棄物之行為,將依法予以重罰,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