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花蓮市民運里長林美靜、花蓮市政諮詢委員游琇錦及民運社區發展協會成員一行人受邀前往花蓮市公所,為了感謝他們認養39盞市內路燈,魏嘉賢市長特頒感謝狀肯定義舉,正是「造橋鋪路點路燈,功德無量」的最佳寫照。
花蓮市公所於去年7月開始試辦路燈認養活動,魏嘉賢表示,由於路燈的電費及管養每年至少需2400萬,對公所預算是筆不小的負擔,所以在今年以中正路、中山路、中華路、和平路、林森路及中美路做試辦,開放讓民眾及企業認養,也非常感謝林美靜里長與游琇錦委員的登高一呼,讓社區民眾們有機會來響應這項活動,也希望更多的社區朋友加入認養路燈的行列,一起為花蓮市民點亮回家的道路。
林美靜里長表示,認養路燈就像是點光明燈一樣,不僅為市民照亮回家的道路,更能幫助市公所節省額外的支出,非常具有實質意義;游琇錦委員也說,從小父親就告知他「造橋鋪路點路燈,功德無量」,感謝市公所讓她有這樣的機會做功德。
截至今日,花蓮市內已有682盞路燈被認養,目前尚有166盞有待善心人士、企業的認養,每盞路燈一年的費用是1000元,公所將會在燈桿上貼上認養者的名字以做表揚,有意願的民眾可撥打03-832-2141#111找趙小姐,或親至花蓮市公所財政課,一起點亮花蓮市的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