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准4大報與電視台進出總統府禁制區? 北市警察局澄清 :絕無此事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2018-01-09 18:33

時代力量黃國昌、徐永明等五名立委為抗議勞基法修惡,在結束立法院議場佔領之後,5日晚間開始夜宿總統府前抗議。(圖/翻攝時代力量黨團直播)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總統府為集會遊行法第六條法定集會遊行禁制區域,由內政部公告之,鑒於民眾藉由網路號召聲援,為防制事件擴大及預防危害發生,採「准出不准進」管制措施,以維護人民言論自由與一般民眾權益。另考量出入口過多管制不易,須大量警力同時執勤,遂架設阻材並於介壽所前設置管制點,實施管制、檢視,期間對於立法委員並未限制渠等自由,對於媒體記者「新聞自由與採訪權」絕對尊重,並未針對個別媒體有所限縮;警察局表示,有關律師、醫師等人員,警方秉持管制措施公平原則,視現場狀況判斷,提供委員及民眾必要之協助。

警察局表示,有關警方僅供四大報與電視臺進入,特予嚴正澄清,警方秉持尊重新聞媒體採訪自由之原則,並未限制媒體人員進入管制區採訪,凡媒體人員出示記者證件供檢視,皆可進入管制區內自由採訪,期間並未接獲任何媒體向警方反映其記者無法進入之狀況,包含管制區內住戶、洽公民眾、送報、學生等均自由通行;另警方現場設有媒體聯絡員,提供媒記者必要之服務與協助。從各家電子、報紙、網路等新聞媒體全時段、大篇幅及各角度報導本次禁制區違法集會內容,即可窺見警方並無干擾或限制新聞自由與採訪權,民眾皆可於各種傳播媒介自由獲取相關新聞報導,新聞採訪、報導並未受限。

警察局說,民眾在集會遊行禁制區違法集會,其人身自由及言論自由的基本權,並未受到限制,更無「不法」之侵害,由陳抗民眾之網路直播畫面均可窺見,律師並無依法行使職權之依據。律師與陳抗群眾簽訂委託書屬於兩造之間的契約行為,陳抗民眾可離開管制區與律師簽約。警方執行「准出不准進」之管制措施,必須公平。

警察局表示,有關醫師要求進入管制區域遭限制乙節,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曾多次向在場靜坐之群眾廣播、勸導,希望群眾自行離開,並注意自身安全及健康,如有身體不適之情形請隨時就醫,如群眾有緊急醫療之需求,警方將協助通報相關救護單位並引導救護人員進入救護或協助送醫。

警察局指出,時代力量委員違法集會靜坐,時值假日期間,該路段車流少,過程中只有靜坐及發表演說,較無危害性,因此警方採取柔性勸導寬容作為,全程亦施以人道關懷,不斷以廣播柔性勸導該團體停止違法集會,歷經7次舉牌警告、命令解散及制止,最後基於人道考量與交通秩序之維護,實施保護帶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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